(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定位安装和联网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2.07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该项目完成320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远程定位安装和联网,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位置信息监控设备及设备安装和配套流量卡及数据流量;完成监控设备的安装及位置信息的采集、上传;完成位置信息数据上传至位置信息监控平台。
(二)技术商务要求
一、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1日前完成,项目交付完成后30日内组织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运维期,提供3年定位监控数据采集服务及设备运营维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非总公司参加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投标需提供市级或市级及以上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身份证明;
2.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3月14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110号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益民******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室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