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派出所智能化及装修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云派出所智能化及装修室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GC-******-02
一标段标段编号:XT-GC-******-02-01
二标段标段编号:XT-GC-******-02-02
2.2项目规模:智能化设备的安装、室外砼路面、沥青砼路面、排水明沟、管网、院墙、传达室及大门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新泰市青云派出所。
2.4计划工期:一标段:100日历天,二标段:1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6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青云派出所智能化工程
二标段:青云派出所装修室外工程
2.7招标控制价:******.58元。其中一标段:******.60元,二标段:******.98元。
2.8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4合格投标人可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同一预算项下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所投各个标段的综合得分排位均第一的,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按照招标文件的标段顺序中标;超出允许中标的标段,参与综合得分排序,排序第一也不中标,中标顺延排序第二的合格投标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日0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康萍 联系方式: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开发区
联 系 人:陈子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云商务16楼
联 系 人:刘康萍
电 话:******
电 子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