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辽宁石油2025年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分公司加油(气)站改扩建、维修及充电工程项目承包商框架招标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辽宁石油2025年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分公司******************有限公司辽宁石油2025年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分公司加油(气)站改扩建、维修及充电工程项目承包商框架招标项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地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2146万元。
2.5标段招标范围: 开展辽宁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加油站及加气站2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改扩建、维修及充电工程项目。
2.6确定中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4名为备选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为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为20%,备选中标人在前3名中标人被上级公司视频巡查或现场督查通报暂停中标人身份时,按照排名的顺序选定为当期的中标人。做为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为20%,未受处罚的中标人排位依次递增(例:第一中标人受处罚,第二中标人当期份额为50%,第三中标人当期份额为30%,备选中标人当期份额为20%)。
2.7 施工框架项目分为两个区域,本项目为两个区域中的其中一个,这两个区域可兼投不兼中。
2.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投标人如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也可参加投标,中标后将不得承揽加气站相关施工项目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2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3项;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项目经理须有202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执业业绩至少1项。投标人需承诺项目经理在本框架期内单个项目的周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人或者最高管理者)1名,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
(3)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投标人需承诺专职安全员在本框架期内单个项目的周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3.4 安全施工方面:
(1)应制定专门安全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设施。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2月7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 17 时00 分。
(3)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邮箱内容: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手机电话号码、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备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账号:************108),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投标人开通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6)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系统将不能下载。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 09 时3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2月28日 09 时30 分。
6.2本项目现场开标。
6.2开标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7号石化大厦9楼会议室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51号
邮编:110033
联系人:刘克
电话:024-******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邮编:110051
联系人:陈柳、王劲松、高永博
电话:024-******-8003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刘克 024-******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