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WG-******
******有限公司珍珠岩矿二采区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5、开评标日期:2024年11月06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第七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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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WG-****** |
******有限公司珍珠岩矿二采区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
******有限公司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一路东方今典中央城A区6号楼2单元2408号 |
******.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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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 负责人 |
证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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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限公司珍珠岩矿二采区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珍珠岩矿二采区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
同交货期 |
丁荣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严秀梅(采购人代表)、张志勤(组长)、邱守祺、赵莉、余亚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执行具体标准详见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办[2023]002号)文中规定。
标准金额:36564.8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非金属矿管理区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桂花园9号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4、监督部门信息
******委员会财政金融部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