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4CGK00065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 | 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汾源街119号 | 总 报 价:******(元) | 81.6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 | ******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 | ******公安局警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采购移动警务终端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为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港,张煜,李锐,石树理,乔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808.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忻州市原平市平安西大街怡景花苑东南侧约4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太行东街金禧大厦1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冯晶、杜宏伟、韩嘉豪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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