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5年02(至)03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5年
02(至)03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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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一、标的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的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科学客观评估,实事求是反映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影响程度。根据分析研判情况及调查情况,按照土地征收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包括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土地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评估报告需取得相关评审意见,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三、采购数量:详见项目清单;四、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七、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20
是
2025年03月
1、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2、预采购提醒:本项目执行的为预采购政策模式,不能作为采购招标结束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支付资金的唯一依据,需根据系统实际批复及关联预算签订合同。同时该项目也有可能因预算批复不到位,导致项目取消或项目内容改变。此为政策性因素,为政策性免责条款(请各供应商慎重处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5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