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SJ2024CG301号
******控制中心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本项目第三章评审办法“1、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类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1)数据采集监控类;(2)API网关类;(3)监测预警管理类;(4)症候群监测信息类;(5)传染病病原监测类;(6)大数据协同监测类”更正为“1、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类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1)数据采集监控类;(2)监测预警管理类;(3)症候群监测信息类;(4)传染病病原监测类;(5)大数据协同监测类”。企业实力由35分变更为28分。
2.本项目第三章评审办法“3、实施计划(5分)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方案,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内容全面完善细致,可行性强,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确保计划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1)实施计划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2)实施计划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 3 分;(3)实施计划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未提供得0分”更正为“实施计划(12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提供的实施计划进行综合评分。实施计划组成部分:1.实施计划完整;2.目标、任务明确;3.时间节点与进度明确;4.为保证计划有应急措施。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理解充分准确、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一项均符合的得 3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满分为 12分”。技术服务水平由39分变更为46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控制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方式:0558-5126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服务中心五楼F519
联系方式:0558-5991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0558-******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
附件:
- 更正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