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对“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对我公司“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1、建设单位概况
******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青石路南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3日,法人代表修建波,公司投资30万元在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青石路南建设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年产******办公室,年产单层厚度为0.03-0.15mm的塑料包装袋600万件。劳动定员12人,实行每天1班工作制,工作8h,年工作250天,不提供食宿。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0%。
2、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