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运动场改造等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9-19
******小学运动场改造等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小学运动场改造等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126
3、委托代理编号:HNZQ-202410
4、采购项目预算:167.8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小学运动场改造等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00 | ******.00 | ¨ |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且无在建工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本业大道148号华桥大厦B栋5楼)。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⑤本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写明联系方式和邮箱,并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所有证明材料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溆浦县政府采购评审室(溆浦县城南兴隆社区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小学
地 址:溆浦县大江口镇涉江社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本业大道148号华桥大厦B栋5楼
联系人:曾女士
电 话:******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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