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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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00011 | ||||||||||
******农村局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EPC) | ||||||||||
预算金额:2866.17万元 | ||||||||||
最高限价:2866.17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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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预留份额的措施采购,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项目预算总额的60%给中小企业,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2.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总负责人):拟派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总负责人)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一名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3.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上传即可。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人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3月12日9时0分至2025年4月2日9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 ||||||||||
4.售价: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下载查看。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需求: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本项目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总承包。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4.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6.异议与投诉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1线上异议。投标人(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农村局,联系电话:0538-******6.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经理联系方式:0531-******。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农村局本级 | ||||||||||
地 址:肥城市三农大厦)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县(区)港兴三路济南药谷1号楼号2011 | ||||||||||
联系方式:053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车梅丽 | ||||||||||
联系人电话:****** |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