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海阳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9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124
项目名称:海阳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00万元。
最高限价:65.00万元。
采购需求:海阳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批)项目,采购内容:甲维·氟铃脲、苯甲·丙环唑、24-表芸苔素内酯。共一个包。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3日内供货完毕。(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交付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声明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产品标准证,代理商还须同时提供本企业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谈判文件下载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入口。
2、谈判时间:2024年9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烟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 3 楼西,海阳市济南路82号)。
供应商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2,无需到现场参加谈判会议。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
2.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 宋工,咨询 QQ 号:******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00 使用咨询群:******21】。
3.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报名(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牵头开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网址:******/),现已启动运行。
6.如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等相关服务,请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平台http://******/。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函的内容附件,供应商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随响应文件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