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年产50万瓶鼻腔喷剂、10万台电动洗鼻器、3万盒透明质酸钠修复贴、10万支凝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有限公司年产50万瓶鼻腔喷剂、10万台电动洗鼻器、3万盒透明质酸钠修复贴、10万支凝胶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金洲大道67号中集瑞芯企业广场3栋401-1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组意见及名单)
四、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9月3日(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孟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金洲大道67号中集瑞芯企业广场3栋401-1